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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办法
2020-05-21 10:22  

一、考试对象

本科学生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本科学生必须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按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确定:

1.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2.高中起点本科汉语言文学、传播学专业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A)》。

高中起点本科法学专业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高中起点本科其它专业的统考科目除《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外,再任选《高等数学(B)》或《大学语文(B)》进行统考。

层次

专业

统考科目

大学英语(B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语文(A

大学语文(B

高等数学(B

高中起点本科

传播学

汉语言文学

法学

其它专业

任选一门

专科起点本科

所有专业

三、考试时间

1.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可多次参加考试,每次参加考试的门次由学生自定。每年的具体考试时间学院会在主页上通知。

2.本科学生必须在学习期限内参加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才能申请毕业,到最长学习期限后不能参加统考。

四、统考报名与考试

1.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www.cdce.cn)上进行报名。统考报名流程图如下:


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规定考点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违纪处理

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六、考籍及成绩管理

  1. 教育部网考办为参加统考的学生建立考籍档案。考籍档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成绩、有关考试期间的处分记载等。

  2. 考试成绩由教育部网考办统一发布,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发布。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学生公布成绩,学生也可以登录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查询成绩。

七、考试辅导

我院针对学生的不同需要提供几种类型的考试辅导:

  1. 网络课程

在我院教学计划中,设置了与统考科目相对应的课程供学生学习。这些课程紧扣统考考试大纲,具有基本教学和考试辅导双重功能,除系统讲授大纲要求的基本知识点外,还根据统考试题类型给出大量练习题,并在课程交流园地中开设统考辅导专栏,为参加统考的学生提供复习指导,解答学生问题。

我院课程与统考科目对应如下:

我院课程

统考科目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等数学》

《高等数学(B)》

《大学语文》

《大学语文(AB)》

高起本《大学英语》(一)(二)(三)

《大学英语(B)》

专升本《大学英语》(三)

2.统考园地

为帮助学生更好地复习统考科目,学院在主页【学习专区】中开设了统考园地,该园地包括以下与统考相关的栏目:

统考资讯:发布统考动态、考试通知、相关政策、考试大纲等信息。

课程及辅导:是进入与统考相关的网络课程及辅导论坛的通道。

复习指南:按统考科目提供复习方法指导、试题解析、练习题等复习辅导资料。

真题与模考:提供历次考试真题和统考模拟练习系统。

3.考前语音答疑

在每次统考前,学院会根据学生报考情况和学生的需求,组织某些科目的在线语音答疑,在答疑过程中,辅导教师会结合考试大纲对考试重点难点进行讲解、进行答题技巧的指导、解答学生问题。

4.统考模拟练习系统

统考模拟练习系统为学生免费开放,该系统中的题型、题量、考核知识点、系统使用方法等与真实的统考考试系统一致。同学们可以进入该系统熟悉真实考试环境,进行模拟练习,在考前一个月左右进行强化练习,以巩固所学知识,达到良好的应试状态。

八、关于免考

  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

  4. 200611日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者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B)》免考的条件。(在200611日前,已经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者六级证书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免考《大学英语(B)》;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5.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6. 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的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7. 已通过应报考科目上一级别统考可免考应考科目。

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可持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属教学服务中心提出免考申请,并填写免考申请表。相应证件的原件由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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