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关于统考的意义和重要性
1.什么是“统考”?
答:“统考”是指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即对我国网络高等学历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的全国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考”)。
2.为什么要进行统考?
答:自1999年在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以来,我国网络教育呈蓬勃发展的趋势,试点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顺利,取得了可喜的经验和成果,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教育的规范管理,提高网络教育的社会声誉,确保网络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网络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经教育部研究决定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实行统考。
3.统考的依据是什么?
答:统考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和网考委的相关文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教高厅 [2004]2 号);(2)《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 [2004]5号);(3)《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网考委 [2005]1号);(4)《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网考委[2005]2号)。
4.统考要达到什么要求 ?
答:统考的要求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的要求相一致。根据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针对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统考重在检验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水平及应用能力。
二 . 关于统考组织机构
1.统考工作由谁来组织实施?网考委的职责是什么?
答:网考委是“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的简称,是教育部组织成立的负责对统考工作具体组织落实的专家组织。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网考委对统考工作进行决策、指导、咨询、研究和组织与实施。
网考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统考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审定考试大纲、制定考务标准、组织与管理命题和阅卷等工作,并进行有关统考的研究工作等。
2.网考办的职责是什么?
答:网考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网考办”)。网考办作为网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执行网考委的决定,主要负责组织落实统考的有关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制定考试大纲、命制试题、建设题库,考试组织过程的监督,信息发布,财务管理,组织研发与管理考试信息系统,进行有关统考的研究及对考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网考委和教育部汇报有关统考工作的实施情况。
3.全国设立哪些考区?
答:网考委在全国设立八个考区,包括北京、沈阳、上海、杭州、武汉、成都、西安和广州等八个考区,每个考区设有一个考区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区办”)。北京考区办分管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沈阳考区办分管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等地区;上海考区办分管上海市;杭州考区办分管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等地区;武汉考区办分管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等地区;成都考区办分管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西安考区办分管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区;广州考区办分管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港澳台等地区的统考阅卷及相关工作。
4.考区办公室的职责是什么 ?
答: 考区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阅卷及相关工作。包括组织阅卷、登录成绩,考场违纪、作弊的登录,无效、雷同等违纪试卷的认定,以及成绩复核等。
三 . 关于统考对象
1.哪些学生需要参加统考?
答: 教育部批准的试点高校和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中自2004 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入学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应参加试点高校网络教育统考。
四 . 关于统考课程及考试科目
1.统考课程包括哪些 ?
答:包括《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四门课程。统考科目按不同学历起点和专业类别确定。
( 1 ) 我院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高中起点本科汉语言文学、传播学专业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A)。
( 3 ) 高中起点本科法学专业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 4 ) 高中起点本科其它专业的统考科目除《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外,再任选《高等数学》(B)或《大学语文》(B)进行统考。
五 . 关于免考条件
1.各类免考条件及其适用的学生范围和免考科目情况如下:
免考条件 |
免考科目 |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
全部科目 |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2006年1月1日前) |
大学英语 |
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2006年1月1日前) |
大学英语 |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或笔试合格的 |
大学英语 |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
大学英语 |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
大学英语 |
户籍(以身份证的为准)在界定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详见教高[2004]5号文件的附件) |
大学英语 |
已参加统考且成绩合格 |
已考科目 |
已通过应报考科目上一级别统考且成绩合格 |
应考科目 |
注: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附件:免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
少数民族学生民族身份的确认以本人身份证上的记载为准。
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等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下表所列少数民族自治州、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
少数民族自治州
省(区) |
名称 |
人民政府所在地 |
成立日期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延吉 |
1952.09.03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吉首 |
1957.09.20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恩施 |
1983.12.01 |
少数民族自治县
省(区) |
名称 |
人民政府所在地 |
成立日期 |
黑龙江省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
泰康 |
1956.12.05 |
辽宁省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
大城子 |
1958.04.01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
阜新 |
1958.04.07 |
新宾满族自治县 |
新宾 |
1985.06.07 |
岫 岩满族自治县 |
岫 岩 |
1985.06.11 |
清原满族自治县 |
清原 |
1990.06.06 |
本溪满族自治县 |
小市 |
1990.06.08 |
桓仁满族自治县 |
桓仁 |
1990.06.10 |
宽甸满族自治县 |
宽甸 |
1990.06.12 |
吉林省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
前郭 |
1956.09.01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
长白 |
1958.09.15 |
伊通满族自治县 |
伊通 |
1989.08.30 |
河北省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孟村 |
1955.11.30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大厂 |
1955.12.07 |
青龙满族自治县 |
青龙 |
1987.05.10 |
丰宁满族自治县 |
大阁 |
1987.05.15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围场 |
1990.06.12 |
宽城满族自治县 |
宽城 |
1990.06.16 |
湖南省 |
通道侗族自治县 |
双江 |
1954.05.07 |
江华瑶族自治县 |
沱江 |
1955.11.25 |
城步苗族自治县 |
儒林 |
1956.11.30 |
新晃侗族自治县 |
新晃 |
1956.12.05 |
芷江侗族自治县 |
芷江 |
1987.09.24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
渠阳 |
1987.09.27 |
麻阳苗族自治县 |
高村 |
1990.04.01 |
海南省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抱由 |
1987.12.28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
营根 |
1987.12.28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保城 |
1987.12.30 |
昌江黎族自治县 |
石碌 |
1987.12.30 |
白沙黎族自治县 |
牙叉 |
1987.12.30 |
陵水黎族自治县 |
陵城 |
1987.12.30 |
湖北省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龙舟坪 |
1984.12.08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
五峰 |
1984.12.12 |
广东省 |
连南瑶族自治县 |
三江 |
1953.01.25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吉田 |
1953.01.25 |
乳源瑶族自治县 |
乳城 |
1963.10.01 |
浙江省 |
景宁 畲族自治县 |
鹤溪 |
1984.12.24 |
2 .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答:办理免考的程序是:①学生持免考证明原件到所在校外学习中心申请免考;②校外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填写“免考申请表”;③校外学习中心向网络教育学院报送学生“免考申请表”原件和免考材料复印件,网络教育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网络教育学院将本院统考免考申请定期统一报送网考办。
六 . 关于统考内容
1.各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及要求?
答:各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以网考委颁发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试大纲》为依据。命题将结合现代远程教育和培养目标的特点,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也要考核学生应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操作系统部分考哪个版本?
答:Windows XP。
七 . 关于统考用书
1.统考课程是否采用统一教材?
答:统考不指定统一教材,但采用统一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2.统考考试内容会超出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吗?
答:统考考试内容会严格控制在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内 。
3.如何购买统考用书?
答:在学院主页左侧的 教材直接订购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直接订购统考用书。学院会及时通过邮局邮寄给学生。
八 . 关于统考报名及考试
1.采用什么方式报名?
答: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报考信息(选择考点、报考科目)的填报,通过网考办的“网院考生个人信息管理”完成。报名网站(网址):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 http://www.cdce.cn )
2.统考考试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统考考试费用是网考办根据“发改价格 [2006]279 号”文规定的标准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大学语文》(A、B)、《高等数学》(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B)每人每科35元 。
3.考生和统考信息管理系统里的考生基本信息关联不上怎么办?
答:考生如果发现基本信息有误,无法进行基本信息关联,可以通过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和省级电大修改。
4.报考时查不到考生信息怎么办?
答:考生报考时查不到基本信息,可以通过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解决。
5.第一次参加统考的考生如何注册及登陆统考信息管理系统?
答:第一次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注册及登陆统考信息管理系统:
⑴登陆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www.cdce.cn),在统考报名栏目里使用“网院考生入口或电大考生入口”点击进入注册。
⑵考生注册成功的“用户名”是登陆统考信息管理系统的“登陆ID”,不能更改的。
⑶考生注册成功的“登陆密码”是登陆统考信息管理系统的“登陆密码”,可以随意更改。
⑷考生注册时提供的电话、邮箱应确切、有效。注册码将会发送到邮箱中,如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有误则不能接收注册码和根据手机定制服务接收考试成绩。
6.考生忘记登陆“统考信息管理系统”的“登陆ID”和“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考生可咨询所在学习中心或向试点高校(网院或电大)查询。
7.目前网上缴费系统支持哪些银行?
答:目前网上缴费系统支付的银行包括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借记卡) 中信银行(信用卡)、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济南市商业银行、温州市商业银行、长沙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商业银行、珠海农信社、德州市商业银行、顺德农信社等17家银行。如有变化,应以www.cdce.cn 上公布的为准。
8.怎么开通网上缴费支付功能?
答:按照各银行的要求,注册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9.统考报名后,考生还可以修改报考科目等信息吗?
答:在统考报名截止日前,考生或学习中心可以在统考信息管理系统中自己修改。在统考报名截止日后,考生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也不能退还考试费。
10.统考报名时缴费超过30分钟后如何操作?
答:考生报考超过30分钟还没有缴费,应重新选择考试轮次信息,再次进行缴费。
11.怎么下载打印统考准考证?
答:统考准考证可由学习中心或考生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www.cdce.cn)统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
12.考前如何在线模拟练习?
答:每次统考在网考办开通在线模拟练习系统时,考生可登陆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www.cdce.cn),点击“统考模拟体验中心”、按照“考试客户端考试流程”进行操作。
13.参加统考时考生需携带什么证件?
答:考生需持“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兵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与考场出示的证件必须一致。
九 . 关于统考成绩
1.统考考试成绩如何记录?
答:统考试点期间,统考课程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网考委确定,考试结果由网考办公布。
2.统考考试成绩有何作用?
答:对2004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入学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将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3.考生考籍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网考办为每个考生建立统考考籍电子档案。统考考籍档案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统考成绩及违纪作弊记录等。
4.统考考试合格有证书吗?
答:由于网考办已经为考生建立统考考籍档案,因此不再发放统考考试合格证书。
5.统考成绩由谁发布?何时发布?
答:(1)统考考试成绩由网考办发布。(2)统考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1个月后发布。
6.考生如何查询统考成绩?
答: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统考成绩:
⑴ 网络方式:登录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www.cdce.cn),使用“网院考生入口或电大考生入口”进入,输入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查看,可以看到成绩是否合格。
(2) 考生可向所属试点高校或学习中心查询统考成绩。
7.考生是否可以申请复核统考科目成绩?需履行怎样的手续?
答:在网考办公布统考成绩后,在网考办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向所在的考区办提出复核成绩申请。
8.考试没有通过,下次还能考吗?
答: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可以多次参加统考,具体规定参照当次网考办发布规定执行。
十 . 关于统考违纪违规处理
1.对统考考生违纪违规情况如何处理及处罚?
答:考生违纪违规的具体情况将按照《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作出处理。考生违纪或作弊情况由网考办向有关单位通报。处理规定如下:
⑴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及毕业证注册资格;
⑵ 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
⑶ 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2.如何认定考试违纪 ?
答: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试行)》的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 ) 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 )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 ) 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3.如何认定考试作弊 ?
答: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试行)》的规定,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 )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 )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 )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 ) 未经允许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 ) 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4.统考考试违纪或作弊由谁认定,由谁做出处理决定?
答:考生在统考考试中,出现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由考点做出认定并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再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上报网考办,由网考办做出处理决定。阅卷过程中发现的雷同试卷及其它违纪作弊行为,由考区办认定,报网考办做出处理决定。
5.在统考成绩公布后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如何处理?
答: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一经查实,统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